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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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河海大学医院意见投诉处理制度
为及时响应和处理校内师生在就医及健康服务中的诉求,提升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人员设置设立“接诉即办”工作专班,由院长及分管校区副院长牵头,各科室负责人组成,负责诉求的受理、分派、督办与反馈。
二、工作受理指南
1. 受理渠道:专用投诉电话(各校区公示的急诊电话58099003、83787120、院长电话83786446)及线上微信号反馈,及各学院反馈。
2. 受理范围:针对医疗服务态度、质量、流程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。
3. 处理流程:值班医护每日汇总诉求,第一时间登记并报院长,院长分派至各校区责任科室。简单问题立即办结;复杂问题限时(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)办结并反馈师生。全程跟踪督办,确保“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”。
4. 归档改进:定期汇总分析诉求,针对性改进工作,优化服务流程,处罚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