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河海大学医院意见投诉处理制度

为及时响应和处理校内师生在就医及健康服务中的诉求,提升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人员设置设立“接诉即办”工作专班,由院长及分管校区副院长牵头,各科室负责人组成,负责诉求的受理、分派、督办与反馈。

二、工作受理指南

1. 受理渠道:专用投诉电话各校区公示的急诊电话5809900383787120、院长电话83786446及线上微信号反馈及各学院反馈

2. 受理范围:针对医疗服务态度、质量、流程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。

3. 处理流程:值班医护每日汇总诉求,第一时间登记并报院长,院长分派至各校区责任科室。简单问题立即办结;复杂问题限时(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)办结并反馈师生。全程跟踪督办,确保“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”。

         4. 归档改进:定期汇总分析诉求,针对性改进工作,优化服务流程处罚分明